贵州省盘州市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循环经济原址
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
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贵州省盘州市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循环经济原址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,使项目实施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,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概况
1、项目名称及项目性质
项目名称:贵州省盘州市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循环经济原址技改项目
项目性质:技改。
2、建设地点
贵州省盘州市大山镇高山村张家屋基。
3、建设内容
本技改工程为2×65孔5.5m捣固焦炉配套新建一座150t/h干熄炉及余热发电。工艺装置主要包括干熄焦、汽轮机发电站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贵州省盘州市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
联系人:高木林 联系电话:18788699377
通讯地址:贵州省盘州市盘南工业园区 邮编:561600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
编制单位:贵州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
地址: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
联系人:王其 电话:0851-84732571 邮箱:435982733@qq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
见附件: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。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电话、信函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贵州省盘州市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